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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提升医保服务效能

2018-06-14 17:54:44  来源:福州政府网

摘要: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服务创新,多措并举,提升医保服务效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关键词: 党中央 福州市 政务服务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服务创新,多措并举,提升医保服务效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一是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根据权力责任清单内容,进一步梳理完善各事项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将11个公共服务事项时限改为当场办结。目前,44个公共服务事项中已有35项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二是继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在历年“减证便民”的基础上,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各种证照、循环证明等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五个一律”要求,取消在榕居住一年以上证明、疾病诊断证明等6项证明,并将火灾情况说明、中毒情况证明等4项证明材料改为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同时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交流,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简化服务流程,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完善网上经办系统。2018年起,全面实行通过“E点通”网上申报平台办理医保业务,由窗口直受理改为网上申报,用人单位足不出户就可办理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续保登记、停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缴费情况查询等多项医保业务。同时,在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已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开通网络预审功能的基础上,探索让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通过省网办事大厅完成当月医保增、减变动,灵活就业新参保等事项的全程网办。

  四是推动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通过梳理下沉事项,细化办理流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在校学生(不含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在榕一年以上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待遇支付、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支付、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费用明细查询及打印等10项医保事项下沉社区服务平台办理。其中,参保登记类事项办理后,可通过“e福州”APP实现直接缴费;查询打印类实现电子印章打印;费用报销类采用预审核后到医保窗口绿色通道便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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