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IT业界 > 正文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2017-02-16 15:48:35  来源:朱萌

摘要: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到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关键词: 互联网+政务服务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到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着提升。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从2011年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发布,到今年《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亮相,再到此次《指导意见》。我国关于不断优化政府服务模式、优化电子政务系统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但是就是在政务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网上服务事项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可办理率不高、企业群众办事仍然不便等问题仍然存在,而如何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服务效率,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建成真正意义上的“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电子政务体系,实际仍然是一项需要不断调整工作思路、不断优化设计模式、不断完善服务流程的长期性工作任务。
 
  目前从世界范围来看对各国电子政务开展评价和调研的重要评价活动主要有两个:一是“联合国的电子政务调查报告”。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从2002年起每两年发布一次,通过通信基础设施、人力资本、在线服务三个指数对全世界193个成员国进行综合的评价,最近两次的报告(2012年及2014年)排名中,韩国政府始终保持领先态势。
 
  二是日本早稻田大学的电子政务研究所发布的国际电子政务排名,其选择通信技术较高的63个国家作为调查样本,丹麦在该调查中的“国家门户”这项指标一直位列第一。据此可以看出以上两个国家在电子政务方面是领跑于全球的,韩国提出的政府3.0计划是类似于我们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构想,其核心要素为“透明政府、能力政府和服务政府”,重点在于公共信息的开放和共享以及政府与国民的沟通与合作,如果说韩国政务1.0时代侧重的是以政府为中心,政务2.0时代侧重的是以国民为中心,那么3.0时代的核心设计思路就是以每个人为中心。纵观韩国政务相关网站,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无所不在的搜索、服务以及公民的个性化应用,各种专项搜索、真正的个人门户、快捷便利的移动应用从各方面其电子政务信息和服务的流动与开展,以此也提升了国家公民的参与及获得感。相比韩国的电子政务,丹麦打造的电子政府系统更加成功,系统不仅令民众满意而且备受世界各国的关注。电子政府成功的根源在于三方面:第一个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第二个是完备的社会基础ICD体系,第三个是强有力的推进体制。丹麦政府网站的后台实际上是与中央还有各个地方各个政府的系统和数据库进行互联互通的,从而给国民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如何让“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成为一句口号,而是实现国家赋予其的本来含义,基本的标准就是拥有广泛稳定的用户群。事实证明一个信息系统能否获得较多的用户使用是衡量其优劣的指标之一,这也是互联网各电商相互生存竞争的基本条件之一。作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第三方,赛迪监理对于现阶段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总结归纳,认为其存在如下特点:第一,政务系统的建设主要由国家批复由国家拨款建设,因此缺乏市场化、商业化的投资、运作、创新及管理,由此也导致公众对于政务网站、应用评价褒贬不一;第二,现阶段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模式千篇一律,在建设之初的调研与设计阶段很难让目标用户有效参与其中,由此导致建设目标总是与建成结果存在一定的差距;第三,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基本是由软件开发公司承担的,因此就此出现了传统软件开发公司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相差甚远的技术实力引出的一系列开发问题,包括:架构选型、技术实现、测试管理等等,同时也为系统未来在升级、维护、扩展方面埋下了各种隐患;第四,评价系统建设过程及系统建成后的相关标准、方法及人员都是有限的,因此就不能将系统预期应发挥的价值与实际用户的使用感受联系在一起进行客观的评价;第五,建成后的系统在持续改进、优化及维护方面缺乏长效机制,由此导致系统的生命周期比较短暂。
 
  要想解决以上问题,赛迪监理认为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应在以下方面有所考虑:
 
  第一,优化顶层设计模式。目前在“互联网+政务服务”还处于探索阶段。创新在线公共服务模式仍然需要从国家战略高度出发,围绕中央与地方出台的相关发展战略与实施方案,尽快打破部门壁垒与条块分割,打造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政府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同时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尽快制定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的平台、业务、技术、接口等标准规范。
 
  第二,突破核心信息技术。随着新一轮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和深化应用,云计算、大数据、分布式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产业又掀起了一次技术革新,如何将核心技术与基础研究有机的结合,在科研投入上集中力量突破技术壁垒、积极推动核心技术成果转化,是现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坚定不移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核心技术研发,以此创新在政务服务现有的模式,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信息化发展环境支撑是必不可少的。
 
  第三,全面贯彻新思维。“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必须贯彻以国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随时了解并适应国民期待和需求,推进信息化政务服务的水平,并降低使用的成本与门槛,为国民提供实时、实地、实用的政务服务,也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时有更多的参与感与获得感。“互联网+政务服务”实际也是对于用户体验方面的一次颠覆性的创新,只有以人为本、用户需求至上为根本,随时注重服务便捷性与服务质量的提升,不断拓宽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覆盖面,最终才能做到务普惠大众。
 
  第四,实现共享共建,需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十三五”规划提出:“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融资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创新在线政务服务,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措施让更多的社会经济生活主体参与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发展和分配中来。强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探索“互联网+”的共享共建新模式,重点发挥公共部门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引导作用,实现经济社会整体运行的效率最高化和资源配置最优化。
 
  第五,注重培养引进先进人才。现阶段我国政府除考虑发挥政策支持优势从国外引进信息技术高端研发人才外,还应着重考虑培养本土的信息技术人才,在大型电子政务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建设方、承建方、监理方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工作,以此培养相关人员的信息战略眼光,增强本土队伍在新兴信息技术环境中的适应能力。
 
  综上所述,“互联网+政务服务”实际是一个需要在“服务决策、数据治理、业务创新”的氛围下,不断推进不断出新的探索性工作。灵活的建设模式、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让参与其中的建设人员在建设过程中不断的体会到成就感与获得感,让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断体会到方便、快捷、高效、实用,才是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动力之源。

第三十八届CIO班招生
国际CIO认证培训
首席数据官(CDO)认证培训
责编:chenjian

免责声明:本网站(http://www.ciotimes.com/)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文字、图片、LOGO、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