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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危机爆发时,企业该做什么?

2021-12-23 10:32:10  来源:FreeBuf

摘要:2021年,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极大促进了中国网络安全行业的发展,基于企业稳定运营、安全运营的原则,越来越多的领域投入到企业安全合规的建设中来。
关键词: 漏洞 危机
  2021年,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极大促进了中国网络安全行业的发展,基于企业稳定运营、安全运营的原则,越来越多的领域投入到企业安全合规的建设中来。但现状是,随着安全建设的不断深入,各项出台的法规、政策并不一定能充分执行到位,这往往为企业和行业的安全发展埋下了隐患。
 
  近日媒体就报道了有关「阿里云被暂停工信部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平台合作单位」的消息。事件的起因在于,阿里云作为工信部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平台合作单位,在发现阿帕奇Log4j2组件严重安全漏洞隐患后,未及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未有效支撑工信部开展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管理。因此,阿里云最终被工信部暂停作为合作单位6个月。
 
  暂停期满后,再根据阿里云公司整改的情况,研究是否恢复其上述合作单位的资格。
 
  事实上,有关安全漏洞事件,国家有一套详细的法律法规,约束相关企业“尽早申报”,协助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即时“补漏”。 那么,对于网络安全漏洞管理,企业还有哪些硬性要求?FreeBuf和大家一起重温一遍《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
 
  漏洞防范,有规可依
 
  早在2019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项起草组,研究分析国内外漏洞管理现状,梳理相关漏洞管理需求,形成了初期的《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送审稿。几经优化后,终于在2021年9月,正式出台《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正式稿,第一次对我国漏洞发现、报告、修补和发布行为进行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划分,让漏洞防范,有法可循、有规可依。
 
  《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源于《网络安全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制定,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护网络产品和重要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在规范相关漏洞申报的同时,明确了网络产品提供者、网络产品运营者以及漏洞事件中涉及到发现、收集、发布的组织或个人的责任及义务。
 
  网络产品提供者运营者:早申报早知道
 
  《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提出,网络产品提供者和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接收渠道并保持畅通,留存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接收日志不少于6个月。
 
  当发现或者获知所提供网络产品存在安全漏洞后,网络产品提供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组织对安全漏洞进行验证,评估安全漏洞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对属于其上游产品或者组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应当立即通知相关产品提供者。同时应当在2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报送相关漏洞信息。
 
  现在这也是此次阿里云被罚的真正起因。有消息表明,阿里云早在11月24日就已经发现了相关漏洞通报,但它并没有第一时间将漏洞情况上报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最终致使国内相关企业单位错过了最佳风险防范的机会。
 
  《规定》同时也明确了在收到漏洞通报后,网络产品提供者和运营者的应对措施。相关产品的提供者和运营者应当及时组织对网络产品安全漏洞进行修补,对于需要产品用户(含下游厂商)采取软件、固件升级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将网络产品安全漏洞风险及修补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产品用户,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当发现或者获知其网络、信息系统及其设备存在安全漏洞后,网络运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对安全漏洞进行验证并完成修补。
 
  组织或个人也应即时申报漏洞详情
 
  除去网络产品提供者和运营者外,相关漏洞挖掘组织或个人也应同时遵守《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在《规定》中明确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设立的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时向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报相关漏洞收集平台,并对通过备案的漏洞收集平台予以公布。
 
  同时,鼓励发现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的组织或者个人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漏洞平台、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漏洞平台、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漏洞库报送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
 
  此外,在漏洞发布也有相应的要求,如下:
 
  1. 不得发布网络运营者在用的网络、信息系统及其设备存在安全漏洞的细节情况
 
  2. 不得在网络产品提供者提供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修补措施之前发布漏洞信息。
 
  3. 不得发布或者提供专门用于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和工具。
 
  4. 不得刻意夸大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的危害和风险,不得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实施恶意炒作或者进行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5. 在国家举办重大活动期间,未经公安部同意,不得擅自发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
 
  6. 在发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时,应当同步发布修补或者防范措施。
 
  7. 不得将未公开的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向网络产品提供者之外的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
 
  8. 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切莫踩在违规的红线上
 
  近年来,网络安全漏洞威胁日益严峻,每一次重量级漏洞的爆发往往会在社会上快速传播,不断威胁企业和用户的安全。
 
  《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漏洞发现、报告、修补和发布等行为,明确网络产品提供者、网络运营者、以及从事漏洞发现、收集、发布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等各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使得漏洞管理工作变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对于提升漏洞管理水平,促进网络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而作为企业、组织和个人,也要认真了解《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并参照执行,切莫踩在红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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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hangwe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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