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3 07:57:00 来源:21世纪经济
日前,百度诉360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38.5万元。
“如果说3Q大战是因‘客户端争夺’而爆发的互联网‘世界大战’,百度与360此番诉讼的背后症结则是流量争夺。”一位垂直类B2C电子商务网站的CEO对记者表示。
百度一撤一胜
此次诉讼中,百度称360安全卫士将百度工具栏和百度地址栏插件定义为“恶评插件”,具有“强制安装,自身无法正常卸载”的恶意行为,是“恶意贬损”。百度在诉状中将上述行为视为“对百度工具栏和地址栏进行恶意贬损和诋毁”。
360则反驳称,任何软件是否为恶评插件都是由网友投票决定的,得分低于6分的会被自动定义为“恶评插件”,百度应该先自查这两款软件是否存在不正当行为,以及为什么会在网民投票中低于6分。
百度还反对360在查杀木马病毒时增加清理恶评插件的功能。百度方面提供的证据表明,在360安全卫士7.3Beta版中的360双引擎杀毒在病毒查杀中会将百度工具栏提示为“安全威胁”。法院认为这会引导用户认为百度的插件是病毒,而恶评插件与病毒是完全不相同的两个概念。
根据判决书,360败诉的原因是将百度的两款软件(百度工具栏、百度地址栏)归在了杀毒和木马查杀里,这误导用户,形成了不正常竞争。在20日的宣判中,法庭部分支持百度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360败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诉讼中百度主动撤销了另一个诉讼请求。百度另一项诉论请求是反对360安全卫士标注搜索结果中的不良网站,也就是百度公司以“篡改百度搜索页面”为由对360网盾标注搜索结果中不良网站的指控。
对此,360方面称:百度所谓的“篡改搜索页面结果”,其实是360网盾推出的“搜索引擎保护”功能。安全软件标注搜索结果中的欺诈和挂马网页,向用户提示风险,是安全行业的国际惯例。而且,360网盾对所有搜索引擎都进行标注,并非仅标注百度一家。
争夺网络流量
上述电子商务人士认为:360网盾标注欺诈网站,对这些网站在百度搜索结果中获取的点击量影响很大,间接影响到了百度的广告收入,这才是百度起诉360的真实起因之一。
分析人士认为,百度撤销此项诉讼请求的原因可能在于,如果将此诉讼进行到底,一来于法无据,很难获得法庭支持;二来会在舆论上陷自身于被动。
“百度工具栏、百度地址栏”是百度重要的流量来源。百度地址栏类似以前的3721网络实名,将百度搜索结果与浏览器捆绑,用户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文字链,页面就会出百度搜索的相关结果。百度工具栏则是将百度应用与浏览器捆绑。两款软件均有利于增加百度的流量及收入。
上述人士认为,此番百度将360告上法庭背后正是两家公司对流量及其控制权的争夺。流量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实现营收:文字链广告(百度竞价排名、谷歌搜索关键字)、网络联盟(百度联盟、谷歌adsense)、网址导航(如hao123)。
在中文互联网上,百度拥有最大的流量,紧随其后的是腾讯、淘宝。同时,百度竞价排名是最主要的赢利模式。即使是收入排名第三的网址导航,其规模也不可小视。
据记者了解,目前,百度与360之间尚有另外一起诉论,360诉百度未按合同向其支付流量分成费用。360诉状显示,其半年与百度过流量分费用即达5400万元。
去哪儿网CEO总裁庄辰超表示:当当上市,热钱涌入B2C类电子商务网站,网络流量的费用价格会上涨,包括网络联盟、网址导航、搜索关键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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