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8 14:02:00 来源:中关村在线
如果你是一名开源软件的开发者,打算利用自己的软件开创一家软件公司,该如何做?第一,我们要确定好自己的商业模式;第二,为自己的开源软件选择恰当的许可证。
如果决定选择双许可证模式,应选择GPL这样较为严格的许可证,它是这种商业模式能够成功的基础。当然,选择双许可证会阻碍产品在商业用户中的推广。尤其是对初生的开源项目来讲,显然是一种两难的境地。MiniGUI之所以可以采用双许可证模式,是因为在成立公司之前和最初的一段时间内,MiniGUI采取的是LGPL许可证,之后在软件足够成熟时才改为GPL许可证。另外,MiniGUI用于功能手机等系统中时,因为这种设备一般使用实时操作系统,缺乏应用LGPL/GPL许可证的技术条件,所以面向这种设备收取许可费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MySQL采用双许可证模式得以成功的原因在于,MySQL AB公司并不会对仅仅用于Web服务器的MySQL商用行为收费,因为这种情况下,商业用户并不会发布MySQL的副本—它只是在服务器上运行而已。
因此,看起来上面提到的第二种、第三种商业模式是最适合个人开发者或者初创公司的商业模式,能够很快地速度推广和迭代软件本身,还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收入来保证下一步的发展。在这种模式下,应该选择较为宽松的许可证。但大部分开源软件作者,由于并不真正理解开源软件的许可证,所以采取了错误的许可证(指在法律上是错误的)。例如RT-Thread,一方面采用GPL V2许可证,另一方面又承诺不会对商业使用收费。这其实没有解决根本的法律问题,即使用RT-Thread开发的衍生作品,到底要不要遵循GPL?这个问题和是否收费没有直接关系。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采用类似Apache、BSD或者MIT许可证即可。有读者会问,那为什么不能采用LGPL许可证?就RT-Thread这样的软件来讲,采用LGPL和GPL没有本质的区别,因为RT-Thread的应用场合下一般不支持函数库的动态链接,这导致失去了适用LGPL许可证的技术条件。
上面提到的最后一种模式,是否适用于个人开发者或者初创公司呢?我的答案是,这种模式是大公司的玩法,小团队或小公司没法做这类事情。
将开源项目和商业结合,不管是在自己的项目中使用开源项目,还是靠自己的开源项目来赚钱,都无可厚非。关键是,我们需要尊重开源软件着作权的拥有者,按照开源软件所采纳的许可证办事,只有这样,开源软件才能得到长足发展。合法使用开源软件的前提,就是遵守开源软件的许可证规定的各种义务。
当然,更有积极意义的参与开源项目的方式是,将使用开源软件中遇到的问题或者修正、增强代码提交给开源软件的作者,帮助其改善作品。其实,这是任何使用开源项目的企业和个人都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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