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5 09:43:53 来源:EC电子商务
自1998年中国银行与世纪互联公司联合推出首家网络银行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相继已有20多家银行的数百个分支机构开展此类业务,但综合水平仍然较低。
现状及制约因素分析
从经济的角度看。我国银行业电子商务的现有和潜在目标客户群较为狭小,业务品种不够丰富,盈利能力较低。原因如下:
社会思想观念和基础设施环境的桎梏。首先,国外银行电子商务的兴起是以非现金支付和完善的社会个人信用体系为必要条件的,而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基础。其次,我国大多数居民倾向于信赖传统的银行分支机构办理业务模式,据有关调查统计数字显示,我国86%的人表示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网上金融交易,全国用卡支付的消费额仅占全部消费额的2.7%。
再次,我国社会、企业及家庭的计算机普及率、入网率、信息化普及率还比较低,电脑普及率、光纤覆盖率很低,网络的吞吐能力非常有限。而且国内企业也普遍存在信息管理水平低、信息化投入不足,经营管理中运用计算机网络不充分等问题。据统计,目前我国国家重点企业的信息技术和设备累计资产仅占总资产的0.3%,与发达国家约8%—10%的水平相距甚远。这些自然使得银行电子商务的市场消费群体偏于狭小。
业务单一、重复,缺乏创新和增值服务,盈利能力差。我国现在开展的银行电子商务主要集中于电子支付业务和网络银行两方面,距国际上通常意义所指的银行业电子商务尚有很大距离。A:电子支付业务形式包括信用卡、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等,但截至目前我国银行开展的主要还局限于信用卡业务,而很少采用对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等现在国际贸易金融界中广泛采用的支付形式;B:网络银行服务。我国网络银行目前的业务深度和广度非常有限,根据国际权威机构的分类标准,网络银行业务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基本业务,二是更高一级的业务(如个人融资理财、查询账户明细等),三是以互联网为营销渠道开展的业务,四是利用互联网交叉出手金融产品和服务。
现今,我国网络银行提供的服务最多只达到第二个层次,主要还是集中于传统银行产品的电子化提供,如提供在线交易支付网站,交易和账户查询、转账、代收代付、信息服务、申请银行卡等简单业务上。这些服务与传统服务毫无二致,所有的网上业务也均可由传统的银行柜台完成。此外,部分银行甚至只简单的将网站作为营销宣传工具对待而不直接提供服务。这样的网络银行相较于机构模式基本没有特色,更谈不上价值增值点,难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要。
从获利角度出发,此类银行卡支付、查询简单业务多属于免费项目,旨在吸引潜在客户,一般难以直接获得收益,其盈利能力根本不足以维持自身生存与发展,可持续性不强。同时,无特色的金融服务产品也令各网络银行提供的产品服务功能出现同质化,导致低水平的恶性价格竞争和关系竞争一再重复,既是社会资源的浪费,也无益于银行自身盈利。
从技术角度看。我国银行电子商务安全性问题和各家银行网络无法顺利实施标准化数据对接等问题比较突出。网络经济时代,技术先进性安全性是最重要的竞争优势之一,同样,这也是风险最为集中的地方。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的安全性(包括确保银行身份的正确,确认客户身份和保证数据的保密性与完整性)时时受到挑战,信息资源无从交流共享,其阻碍在于以下几点:
从法律角度来说。银行电子商务的具体游戏规则尚未建立、健全,相应的一整套法律、法规发展滞后,有待于成熟和完善。而这些都是由于我国的网络经济正处于起步和初创阶段。时间的短暂、实践经验和案例的缺乏,社会心理准备的不充分都使得法律规范等配套上层建筑的建立还要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从管理角度来说。在我国,无论是电子商务还是传统经营,社会信用问题始终是商业银行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障碍,也是最难以通过银行自身的管理努力能够克服的障碍,因为,这是一个社会基础环境的问题。我国极度缺乏一个全面的社会信用评估体系,缺乏参与经济交易的社会各方主体的信用数据和信用流,这就使得银行电子商务参与者的身份确认和交易选择有了极大的难度,也为银行对于网上金融业务的管理出了一道难题。
深化银行电子商务的对策探析
宏观上,银行电子商务的长期发展需要加快基础社会环境建设,这就需要政府的引导和全社会努力的双重作用来完成。
首先,有必要建立规范完善的一整套电子商务的法律体系以及从中央到地方的银行电子商务法规条例,专门规范高新电子技术、网络技术,传统生产、销售等商务和金融资金流动的结合环节的经济行为,内容应涉及认证中心,数字签名、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票据的合法性、信息安全、网上企业管理、隐私权与知识产权保护、电子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及网上交易的经济纠纷处理规程等法律问题,另外,国家还应逐步完善票据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其他金融相关立法,为电子商务和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其次,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这是银行电子商务发展的两大支柱之一。电子商务发展以互联网等电子工具为经济活动的虚拟媒介载体,需要高度的信用机制支撑,而满足此要求,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就必须依靠政府的引导、政策的支持。
最后,提高社会综合信息化水平,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从长期考虑,渐进式的培养全民网络消费观念、信用观念,并普及电子化货币。
微观上,各商业银行需要解决的则主要是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自身问题。
首先,适应新经济形式,重新制定和修改发展战略。传统经营式的银行应根据电子商务时代的新型游戏规则重新审视和评估自身的经营策略,经营业绩,发展方向等,根据新的市场环境重新定位角色,正确认知市场和客户的现实及潜在需求,细分目标客户群体,明确业务领域、经营模式,确定新的发展方向和转变策略。
其次,为了提高客户规模和扩大盈利,银行经营方式应该实行传统渠道和网络渠道并存即“鼠标+水泥”模式。在银行销售人员与客户之间面对面的互动交流基础上结合以互联网等电子工具高效率、大批量、标准化处理业务的优势既可以解决大多数客户对纯虚拟银行的不信赖感,还有助于针对客户特定需要开发网上业务,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及时予以满足。另一方面,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渠道在线下客户资源积累上各有优势,通过传统渠道和网络渠道并存的营销方式,可以实现客户资源共享,还能够转换不同服务渠道来维系客户。
再次,进行业务创新,完善和丰富服务种类,全面扩大银行电子商务领域,打造“网络金融超市”,拓展并维系客户群,扩大利润来源。“客户中心主义”的市场化经营模式是每个服务型企业的必循法则,只有将“客户至上”完全融入银行经营理念和经营过程才能实现拓展市场的目的,这就要求全面了解客户的习惯、交易性质、工作方式等,真正从客户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设计多样化的业务需求,扩充经营领域,力求“一站到位”服务满足客户所需,而不是只以银行自身的利益和安全性为出发点,这才能使银行电子商务真正成为金融服务价值链的增值点。
这样考虑,银行电子商务的功能就远不止于传统金融产品服务的网络化,除了发展多种电子支付形式得以收取手续费,网络银行业务还可以通过混合经营多样金融业务来获取除利差之外的中间业务收入,并进行产品组合创新来提供多种电子商务产品,例如:网络交易平台(internet portals)、身份确认服务(verifying identities)、电子账单(electronic billing),还有提供方便B2B电子商务的服务,发行电子货币和电子支票等。
另外,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充分重视人力资本的挖掘、培育和维系。“人”是作为服务企业的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既通晓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又熟悉金融实务和管理知识的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有良好素质修养和职业道德情操的员工是商业银行电子商务长期发展的动力之源,所以,广泛招贤纳才,积极提供培训和各种再教育,建立一整套合理并能够维系、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于银行电子商务的发展都是不可或缺的。
最后,加强银行网站的建设,加大对网络和其他技术设施的必要投入,统一规范建设标准,防范安全性风险。具体措施如下:
1)网站是银行从事网上金融业务的平台,而精心建立信息丰富,功能强大的网站,对页面、内容实行人性化设计,设置周到的使用辅助说明,帮助客户实现从“柜员服务式”到“自助式”的转变,这都能体现出银行机构的客户关怀。
2)选择先进的IT企业及其他行业结成联盟,通过协作交流和信息资源的共享以便及时获取知识和技术的支持,从而提高营运效率。
3)在银行业内形成一套“标准化”的关于网络和其他技术设施建设方面的规则,减少网络建设无序混乱给各银行资源共享带来的阻碍。随着中国国家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以光纤通信为基础的宽带高速数字化通信技术和帧中继技术将妥善解决中心城市间的金融信息传递问题,使银行间资金支付效率大大提高。
4)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运用加密、防火墙等技术,建立开放型网络安全保障系统,提高网络本身的风险防范水平,构建完善的银行电子商务安全体系,制定一套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事中和事后安全稽核,以便及时监督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走电子商务之路确属明智之举,前途必定是光明的,但按照现实的情况,这条发展道路上也必然会存在不小的阻力,还有待于一一克服。正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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