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9 11:22:57 来源:新华网
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化正逐步渗透到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其发挥的破解司法难题、推进司法改革的作用日益明显。集宁区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中,坚持以司法审判信息资源管理为核心,不断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系统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法院工作顺利开展。
完善各项信息化建设规章制度。集宁区法院严格遵循国家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规划和标准,结合实际需求和条件,制订了《集宁区法院信息化发展五年规划》,确定建设规模和内容,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同时还制定了《计算机网络终端设备使用和维护规定》、《计算机网站使用管理规定》等专门规定,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互联和管理提供了基本标准和工作要求,制度上保证网络建设和应用走上规范化轨道。
加强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和自主开发。集宁区法院着力加强常规软件系统的应用,构建以审判工作为核心的“五大系统”平台。引入了法院综合信息系统,保障了案件司法统计、质量评查、审判监督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在全区基层法院率先建设了标准化科技审判法庭,使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网络化、规范化管理;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安装和适用了执行信息系统,有效地提升了执行案件管理水平;这些措施的实现,既是落实审判公开的要求,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也方便了群众诉讼。
加强业务培训和应用指导。为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集宁区法院选派专业人员参加自治区高院培训,赴兄弟法院参观学习先进经验。组织干警参加计算机集中技能培训,并按照上级法院的文件明确规定:录用新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相应的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的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凡工作人员晋升上一级职务的,应当进行相应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基本操作技能水平的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晋升。同时,专业人员利用技术优势深入各部门作专题辅导,有效提高了干警信息化应用能力和速录员庭审记录水平。
加强网络安全和应用考核管理。信息安全在信息化建设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集宁区法院按照“分级保护与分类管理相结合,行政管理与技术防范相结合,防范外部与控制内部相结合”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法院信息化网络专网专用,与其他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物理隔离,全面做好网络安全保密的技术防范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加强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考核管理,将各部门的信息化工作纳入本院岗位目标考核范围,与评先选优和奖惩挂钩,在日常使用中发现网络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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