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4 18:35:36 来源:网易
据国外媒体报道,微软首席执行官(CEO)史蒂夫·鲍尔默(Steve Ballmer)周六在发送给雅虎CEO杨致远的信件中表示,由于双方无法在收购价格上达成一致,微软已决定正式撤回针对雅虎的收购要约,同时也不会针对雅虎发起恶意收购。
以下是鲍尔默周六致杨致远的信件全文:
时间:2008年5月3日
收信人:雅虎首席执行官杨致远
收信人地址:美国加州太阳谷第一大街701号雅虎公司
尊敬的致远:
在时间过去三个多月之后,我们(微软)已经就双方可能进行合并的事宜做出了自己结论。
首先,我个人想感谢你、你的管理层及雅虎董事会成员,感谢你们腾出大量时间来考虑我们的收购请求。尤其是感谢你本人在这件事情上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我个人觉得,我们双方之间本周进行的讨论很有益处,它使我首次明确认识到,哪些事情具有可能性,哪些事情不具备可能性。
对于雅虎不愿接受微软收购请求一事,我个人倍感很沮丧。我于今年1月31日首先向你们提出了收购出价,原因是我相信,如果微软与雅虎合并,不但符合我们两家公司各自股东的利益,而且有利于我们向消费者、内容出版商和网络广告商提供更多技术创新和服务,从而使他们获得更多服务选择。我们最初出价比雅虎当时股价溢价62%,这已充分体现了我们的收购诚意。
在微软和雅虎本周进行的会谈中,我们已愿意把出价(由原来每股31美元)提高到每股33美元,这同样充分体现我们的良好收购愿望。通过这次提价,将使雅虎股东增加将近50亿美元的价值。如果与雅虎1月31日的收盘价相比,我们每股33美元的出价已经溢价70%以上。但我们每股33美元出价仍然无法满足你们的要求,你们坚持要求我们再增加50亿美元或更多,即在每股33美元基础上再至少每股增加4美元。
此外,在经过我们双方本周举行的会谈后,我个人已感觉到,如果微软今后直接向雅虎股东提出收购请求,这种作法已显得很不明智。原因是如果我们向股东提出收购请求,势必会导致长时间的代理权争夺战,而最终还得涉及交换收购(注:exchange offer,即交易通过股票方式进行)。本周会谈中你们的态度使我们确信,在微软发起代理权争夺战期间,你们肯定会采取更积极的反收购措施,从而微软收购雅虎的实质意义大为降低。
为了对付微软可能采取的“恶意收购”,你们采取了在搜索业务上Google合作的方式,并有可能今后把搜索业务完全外包给Google。我们对此很担心。我们认为,如果你们在搜索业务上与该业务领域的头号人物合作,将使雅虎对于微软的收购价值大为降低,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雅虎与Google上述合作方式,将不利于雅虎本身的长期战略。因为如此一来,你们等于是鼓励雅虎网络广告商今后转向使用Google广告平台,而不是使用雅虎的巴拿马(Panama)广告平台。这将使你们的搜索广告和显示广告战略陷入分裂状态,同时不利于雅虎显示广告长期战略的执行。
其次,你们与Google进行合作后,雅虎网络广告部门的大批技术开发人员将离职。而我们收购雅虎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看中了这些技术人才。
再次,你们与Google合作将引起监管部门的反垄断调查。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微软还是其他主动收购方,都不愿看到自己收购后的公司还与反垄断调查有所牵连。除其他不利因素外,这类合作将使头号付费搜索服务商的市场份额得以进一步增加,从而使市场竞争程度有所减低,消费者将无法获得更多选择。
第四,你们与Google合作后,Google今后将在自身和雅虎搜索平台中获得关键词搜索定价权。换句话说,Google将提高针对网络广告商及雅虎的收费。无论最终反垄断调查结果怎样,仅仅着眼于商业运营,你们这种作法已很不明智,除非是雅虎已决定完全退出搜索业务领域,而让Google占尽好处。
第五,你们与Google合作后,由于微软在搜索业务上并不与Google存在类似关系,使微软与雅虎在搜索业务上合并的机会已非常渺茫。
由此可见,你们的上述安排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已不必发起代理权争夺战或采取交换收购方式。在此我正式宣布,微软撤回对雅虎的收购要约。我们将继续向前,加大微软创新力度,并有可能今后与其他商业合作伙伴达成战略性交易。
至今我仍然相信,微软出价是能够体现雅虎股东价值的唯一选择方案。由于无法向微软达成协议,雅虎及雅虎股东等于是对于一笔巨大财富视而不见。当然,我们之间已不大可能达成交易。
对于你们能腾出时间与微软进行商谈,在此再次谨表谢意。
您诚挚的:
微软公司首席执行官
史蒂文·A·鲍尔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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