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计算 > 正文

钱贤良:云计算时代的司法困境和革新

2014-01-16 09:49:34  来源:CIO时代网

摘要:本次论坛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编辑部主任、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钱贤良先生为大家带来了《云计算时代的司法困境和革新》主题演讲。
关键词: 云计算 CIO 信息

    2014年1月12日,由北京大学信息化与信息管理研究中心主办、CIO时代网承办、北达软协办的“第四届中国云计算应用论坛”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隆重召开,来自业界二百余位专家学者、各行业CIO代表和媒体同仁们参加了本次论坛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为“云时代的商业与管理”,到场的专家学者也纷纷与大家分享了云计算时代的崭新话题。


    本次论坛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编辑部主任、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钱贤良先生为大家带来了《云计算时代的司法困境和革新》主题演讲。钱主任深刻剖析了云时代语境下的司法困境,并且以实际的例子向大家详细解释。同时,还分析了司法领域云建设与应用前景,并且期待着司法系统“首席信息官”的出现。以下为演讲实录:

\

    谢谢在座的各位,可能在座各位会比较困惑,我来自正义网,所以从外界来说只是一个媒体,今天这样的会议怎么会邀请我来做这个报告?我是抱着学习的姿态来的,这是我个人一些想法和思考,不当之处请大家多批评指正。


    今天向大家汇报主要三个问题,第一个是跟大家汇报我们今天为什么会来这个会上讨论这样的话题及这个话题的相关政策的背景。第二部分谈一下个人思考,在这样一个网络信息技术非常发达的一个环境下,我们目前司法工作、政法机关工作面临的困境。第三,在座可能很多是搞技术的IT企业的老总,这个情况下和大家分享个人思考,对于政法工作和司法领域在云方面的一些建设和应用前景。


    正义网是干嘛的?正义网是最高检察院主管的一个媒体,但同时我们不仅仅是媒体,我们是一个媒介,我们做的是媒介的活,不仅仅做新闻的信息传播,我们也做其它的事情。目前我们正义网(正义网本身是新闻网站,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确定的14家主要新闻网站之一)是唯一的一个专业化的新闻网站,我们现在目前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正义网,我们是合作办公,我兼正义网财务执行副总裁,是市场化的运作。同时我们有一个自己的研究院,主要是舆情研究和司法政策、法制政策、反腐政策调研研究。我们的口号是立足法治、面向社会、专业化的新闻媒体。我们的LOGO是我们的老总借鉴了我们京剧包公的脸谱,我们的依靠是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定位关联。我们做新媒体的一些平台,除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还有国际反贪官网是我们负责运营,同时我们做媒介工作,我们有专门的技术论坛,还有一个频道,主要是针对检察院系统,跟做技术和生产一些司法设备的厂商之间搭一个平台。我们自身做科研的研究,比如舆情检测系统,还有一个数据库。


    我们正义网发展目标是5个目标,第一个是立足于做法治资讯传播平台,第二是解决法律问题服务平台,第三是舆论监督维护公民合法人合法权益的维权平台,第四是反腐领域的舆情检测平台,第五和各位结合比较紧,我们立足做政法机关特别是检查机关信息化解决平台。我们同时有一个研究机构,叫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主要是舆情研究,同时有法制政策和一些调研,还有政法机关新媒体应用策略研究。集合了传播学者,法学者,还有一些司法机关的官员。


    今天讨论这个主题政策背景,我们现在正在深入学习十八大三中全会,还有政法工作战略相关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其中一个口号,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前我们强调了要做好四个现代化,有人将它比喻为我们中国在社会发展、政治发展进程中的第五个现代化。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了一句话,他说: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当前要进行的第五现代化,必将在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多方面影响民众生活,同时对整个国家的政权运行产生深刻的影响,这个现代化一个最突出的标志是信息化建设。


    这里说的是信息化,不是纯技术的,是整个包括技术上运用、整体理念、国家治理理念,包括我们的司法工作,自己本身执法办案的整个理念都要发生革新。对我们关注的政法系统或者司法领域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刚才提到国家治理的信息化,特别是原来有一个表述叫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领域的信息化利用与发展,就是我们汇报的。今天向各位汇报的政策基础的背景。


[page]    刚刚结束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我们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提出政法工作四个着力点,实际上这四个着力点,从我们今天这样的话题来说,其中一个着力点是和我们今天话题紧密相联的,第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第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推进科技信息应用,第四改进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实际上刚才说了,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可能依赖技术途径来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从技术上进行引导可能更有力促进司法改革。最后改进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什么对新媒体非常重视,每年度举办政法新媒体建设运用峰会,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改进政法宣传工作,都有依赖于推进科技信息化应用。


    第二部分是汇报一下个人思考结果,云时代环境下一些司法困境,这是技术发展导致的结果,是社会治理的司法化要求,也是对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和司法公正的一个需求。时间关系只是罗列一些主要观点。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互联网网络信息化信息技术发展带来新型网络违法犯罪。这是司法实践中已经层出不穷,比如深圳有一个网络发展自己的下线,来发展组织架构一个网络的非法传销案件。公安机关一共抓24个人,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有4个人不起诉,这4个人都是技术人员,是客服人员,按道理说在整个违法犯罪中,他做一个信息联系的一个沟通环节,实际发生很大作用,但是在整个非法传销组织领导方面作用又不是特别明显。所以4个技术人员不知不觉卷入了违法犯罪中去。第二个,2011年CSDN等网站很多网站发生了用户信息的泄密事件,这个要不要算刑事处罚高度,在司法界包括技术界也在研讨。第三个,去年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导致当天股市不正常现象。如果真正有一个司法解释或者其他界定的话可能成为刑法处罚对象。刚才早上很多领导跟专家学者谈到互联网金融与发展。我们整体一个法律的制订和法律执法的途径还没有完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但是金融发展可能背后有可能产生严重的负面效果。再有一个是现在整体的,包括我们今天谈论的云计算的云服务,在云服务的过程当中哪些服务途径,或者哪些服务手段有没有违反了社会的秩序,需不需要法律进一步规范,这也需要深入探讨。因为云服务技术发展和我们现实社会中的管控,可能技术实现手段都发生截然不同的变化,但是网络上的秩序也是社会秩序组成部分,也需要国家的司法系统要有涉足,不能任其自由发展。这个涉足不仅仅管控,而是规范更好更良性发展,而且要防范主权范围外的一些事情或者外国影响我们整个国家的运行。


    第二困境,给司法人权保障带来的一些挑战,比如典型互联网用户的泄密事件。我买机票,订酒店,把所有的信息都给一个商业网站上去,但是你把这个当信息卖给别人,带来的损害谁来负责,我们如何规范这样的信息存储、利用?特别是斯诺登的事件也是相关联的。第三个困境,政法工作的数据库开发与司法信息公开困境。这个大数据本身是我们自身行业管理需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做一个检查系统办公办案软件统一应用,建设一整套系统。哪怕你在新疆一个基层检察院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基础信息都要同步上传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我们自己系统内的私有云里,然后整个司法政策的流程都要有一个管控,都能够在网络信息上呈现。


    第二个,检查机关作为一个法律监督机关需求,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个需求,特别突出表现就是,我们现在各个地方,很多地方也在自己建设这样一个系统。因为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可以监督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的没有进行刑事侦查,我可以监督你,督促你进行侦查。比如公安机关、税务机关、环保执法机关,包括海关,因为刑事犯罪是国家公诉,检查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公诉并不是自己能够进行私了或者和行政机关有一个类似于有这样的内部协议,所以需要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像上海浦东检察院在他们区委区政府领导之下建立这样的平台。他们那里哪怕一笔罚款,一个违法入境信息都可以到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看到。


    另外在看守所里、在监狱里,在押的人员什么时候进来,进来时候身体状况什么样,都要登记在案。从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有个时间段要求,这个时间段里有没有羁押,都可以显现出来,这是法律监督需要。还有反腐败技术途径需要,比如我们现在推动不动产登记,还有组织系统使官员履历登记,如果全国有这样的统一系统,查处就比较简单。第四是国家安全需要,反恐信息、反洗钱信息、分间谍的信息,应该有数据库需求。第五是作为一个正义网,作为媒体来说,司法信息公开的需要。本身包括我们现在积累下来的所有的卷宗。比如对公安对法院对检察院有这个需求,分析全年哪类案子数量是多少,在哪一个时间发生率多少。比如公安办案时候,在春节前后侵财犯罪可能幅度上升,在暑假期间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可能上升,根据这样的一个时间段,再有各个地域之间信息分析,能够帮助他做全国性的一个司法政策的决策。再有司法信息公开,商务部提供很多信息服务,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中国裁判文书法,要把相关的案卷,包括民事、刑事的案子最终判决在网上挂着,可以进行公开查询。这个非常有必要,但是有一部分可能要进行一定的过滤。现在人流、物流发生很大,家里人在深圳打工,突然消失了,消失一个星期去哪了?被哪个机关弄哪去了,是被公安局刑拘,凭什么刑拘我家人,你检察院起诉,什么时候起诉的,什么罪名起诉。如何实现网上查询非常便利大家,也是有利于整个司法公正。


    第四个,在这种云计算或者云服务的整体网络信息技术环境下,斯诺登的计划,美国人监控全球的时候,哪怕是德国总理也不知道,在座各位,当你用你的手机,用你们家PC电脑,所有网上信息都留在某一个商业网站,比如说360,他要对你进行一个你上网痕迹,去哪个地方、你的购买习惯、你去什么地方网站浏览。如果被非法利用的话,是多么的可怕。我们完全像一个裸体一样,暴露在整个网络信息整体大环境里面。


    另外我们在现实执法过程中,比如说公安的,我们检察院知道一点。不要放网上,比如我们正在追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有时候会启动技术侦查手段,手机定位,但是手机定位和上网落地查人执行的主体我个人认为有问题。因为检查机关,我们缺乏专业的技术力量,我们有时候请社会上一些公司来进行。就像警察,协警没有执法资格,你获得的证据如果没有真正的警察的人跟你在一起,获取的证据是非法的,可能是一个很大问题。因为他是没有执法资格的人来进行技术侦查的一个工作。再有一个是技术侦查的技术路径,你以什么方式合理合法,最起码合法,这值得探讨。这样的情况下,不仅仅是公安局,检查机关可以做,私人侦探可以做。私人侦探做的时候这个行为怎么样界定?对我们公民隐私权带来多大冲击这个值得探讨。


    最后一个是电子证据时代来临,这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何家弘博士说的一句话,我是高度赞同。他说:就司法证明方法的历史而言,人类曾经从神证时代进入到人证时代,又从人证时代走到物证时代,也许我们即将走另一个司法证明时代,即电子证据时代。我们所有的司法活动可能有赖于我们现在在座各位在做的事情。但是这个电子证据的时代,我个人思考几个问题。第一个,证据的一个范式,范式的概念我们究竟叫电子证据还是信息证据?概念本身值得探讨。原来所谓电子证据,比如说电话、手机短信或者手机通话记录都是这样。但是现在不仅仅是这个。比如我在某地方上网,我只是在某地方进行小木马程序植入,这个木马程序怎么能够证明是我干的?所以第二个问题是,我们取证的信息技术范式是什么样子?你的规范是什么?你取证过程要有技术规范。还有司法授权技术途径,怎么样技术途径,授权你的公司,或者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一个技术人员,但是技术人员只是作为辅助人员没有执法资格,也可以来进行获取证据。信息传输和存储的技术规范,证据固定下来之后应该存在什么地方,你如何保障在存的过程中没有动手脚,没有PS,没有进行篡改程序,这个需要探讨。再一个问题,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把电子证据做人证物证辅助手段,现在已经作为证据类别之一。但是这个证据就像我们在香港的电影里看到,要证明是你说的我说的。但是这个证据刚才说获得的程序,包括证据固定程序,包括我怎么送到法院这样的过程,都是需要有一定的技术规范,都需要一定法律授权,并不是说拿过来就是证据。第三个问题,我们探讨的司法困境,虽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社会管理公共安全领域信息化利用和发展,浓缩到司法领域这样的部分。刚才提到孟建柱书记提到政法工作四个着力点,新一届领导人上来,各个领域工作焕然一新。一个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个推进科技信息应用,还有改进政法宣传工作。我提到了推进科技信息的应用可能是撬动其它三个着力点杠杆或者小支点。通过它来推动其他三方面着力点的工作。


[page]    下一步展望和思考方面,讲五个方面的小想法。第一个,整体司法改革可能需要我们云服务所谓的云思维。我们社会管理创新,包括司法改革都需要云思维来进行推进现实工作。每一个车站检验身份证的时候,马上要有一个后台,在进行查处的时候,进行整个技术存储要有一个后台在那里运行。海关查处一批走私货物,第一时间告诉公安机关检查机关,这些都需要这样的概念。包括整个司法体制的运行。司法体制改革里面,前一段时间大家关注的人、财、物要统归到省里管,减少地方权利的独立检查,但是到省里必须有庞大的,最起码省级有庞大的自身的OA系统、管理系统,怎么分配调配人,怎么调配财,这是一个很大问题,都需要进行云的这样的思维;第二个,就是早上很多领导提到了司法系统也需要首席信息官,做每项司法政策制定,包括立法都要庞大的数据支撑,可能在座很多领导是学工科的,我们人文社会科学不像实验室能做出来,我们整体科学的方式要有庞大数据来支撑你的论点,支撑你的论断,还能支撑你论证过程。所以需要有这样的一个云的建设或者一个云思维来基于庞大的数据分析基础之上做出一个妥帖的而且是符合实际的政策。但这个政策的建立者,这个政策的推动者就应该像早上王处长说的应该由首席信息官执行,他不但要熟悉网络知识,互联网发展最新趋势,还要熟悉法律,还要熟悉司法系统整个运作模式运作的流程,这很关键;第三个就是现在随着政府委托,购买服务发展,所以司法系统里所需要的云服务会越来越多。对我们检查系统来说,仅仅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今年开始我们有一个专门信息技术中心,要做整体的规划。在技术信息化方面的投入可能达50到60亿,全盘推进,但这不包括地方财政给的一些补助。在这些方面来说市场非常大;另外一个是各条战线,我们检察院,我们的公安、法院,都需要自己的私有云,一个大的运行平台,或者是某一个节点的运行平台。比如说某地市某县或者是某系统,比如说我们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反贪总局,还有渎职侵权检查厅,一个反贪,一个反官员渎职,这两个部门里面都有一个侦查指挥中心,所以侦查指挥中心实际就是云概念。把所有信息掌握在手里,督促下面工作。对案件有一个督导和指导过程,但建立在信息呈现的基础之上。


    可能大家在座都是搞IT的,因为我们司法本身比较封闭,大家觉得司法神秘,包括我们人大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面一府两院架构,检察院、法院向人大进行工作报告,人大代表对检察院工作进行评判时候,有相当一部分代表对我们检察院工作不了解,你究竟是干嘛的,好像抓人不是你,审判又不是你,你在干嘛?我们自己系统比较封闭,我们系统有行业特殊性,所以本身需要一个基于安全保障的,这个信息不能向全社会公开,所以本身有私有的东西。因为我们国家不像美国各州都有相应立法,我们是有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这方面肯定要大力建设自己的司法服务云。


    我们目前正义网,在做一个媒介,服务于政法机关,服务于检察院,服务于司法机关。我们现在做的实际是云的一个概念,我们现在依托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安全有保障的,我们给各个地方的省级、地级、区县一级检察院做门户网站,我们做技术保姆,他们技术人员很缺,我们技术科他们都干嘛?拍照片的,扛摄像机的,他们院里领导计算机坏了内部IT服务的,根本不是这种技术研发和技术恢复。所以凭自己技术力量,我给你傻瓜东西,对内容进行审核;第二个,我们在研发一个配套的“十二五”舆情监测系统,是基于政法机关的,不仅仅是检察院;第三个,搭建平台,司法专门技术论坛,2014年继续办。去年9月28、29在上海举办了这样一个论坛和一个展览,很多技术厂商愿意进入这个检察院和法院这个市场,研发技术厂商的一个平台。今年要办的话欢迎大家来参与;第四个,我们在做的是我们有自己的微博,主要是基于我们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我们圈内相对比较封闭的一个社交网络媒体。我们这个媒体跟一家合作方合作做“绿生活”服务平台,要做这种法律服务的在线电子商务平台。


    最后一个是司法资源的全搜索平台。一步可能做这样一系列的,比较细化的东西。比如说我们远程侦查,我们反贪有侦查系统,我们侦查一个案子,一般反贪局长带头办这个案子,去哪个地方举证,去哪个地方蹲守,要实时侦查指挥。现在比较庞大,有时候开12个商务车,如果以后可以进行技术的革新,或者说拿一台小电脑或者小提箱可以完成的话,可能更加便捷。远程审讯,我们现在死刑案件必须要开庭,开庭带来司法成本是什么?省级法院的法官,比如说某人要进行庭审,有时候证人不一定在本地,开庭时候必须作证那怎么办,坐飞机请去再回来花很大成本。但是如果有技术规范在那里,我们可以进行远程的作证,进行远程的审讯。哪个监狱我们可以专门设置,当然整个物理环境要建设起来,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这种情况下进行就可以。比如家里有一个在新疆监狱服刑,每年花很多路费去,现在检察院做第三方监督的,可以进行视频聊天,见几分钟都可以。还有现在废止劳教制度,对一些轻微的,没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罚,下一步要推出社区矫正制度,这个制度怎么进行对接?社区列入矫正人员怎么进行监管,下一步需要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庭审要全程录音录像,我们检察院几年前就在做了,我们对职务犯罪案件,从拘查开始就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但是问题是全程录音录像以什么规格进行存储,存在什么地方?这是很大问题。因为刚开始没有关系,县检察院一年可能10个案子,但10年之后一个县一个省呢?全国怎么办?这个东西存在什么地方?我们检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现在执法也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弄类似于DV手段可以实现,关键问题是存在什么地方?如何保证?下一步我们找合作伙伴做这方面的东西。


    我们正义网研究院想进行这方面思考,各类证据的保护,包括各类技术参数,网络信息证据一些技术规范能不能探讨一下,比如法律方面和技术方面结合形成一个国标性的东西,这样促进整个国家司法层面进展,促进法制中国建设愿景。


    上述是我汇报的,谢谢大家!


第三十八届CIO班招生
国际CIO认证培训
首席数据官(CDO)认证培训
责编:fanwei

免责声明:本网站(http://www.ciotimes.com/)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文字、图片、LOGO、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