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休宁县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2020-06-09 11:09:13 来源:休宁县政府办抢沙发
2020-06-09 11:09:13 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摘要:近日,县民政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11部门联合下发《休宁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键词:
服务
质量
近日,县民政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11部门联合下发《休宁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采取六项措施,着力抓好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落户安置、源头治理、队伍建设等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一是全面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县救助站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等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对县救助站的运行管理、人员照料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长效评价。
二是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对站内滞留人员进行甄别寻亲,通过人脸识别技术、DNA比对、“头条寻人”、微信公众号、救助寻亲网等方式,提升甄别查询能力和效率。对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3名外地人员,在其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早安排护送返乡。
三是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处置,坚决杜绝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同时建立常态化街面巡查制度,强化街面治安综合治理,完善街面救助程序,有效减少“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现象。
四是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制定安置方案,集中开展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工作;对已落户并可以长期安置的,尽快将人员转移至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等照料,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五是全力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强化返乡人员政策帮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县救助站将受助人员有关情况报送乡镇及相关部门,指导家庭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六是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干部队伍素质行动。县民政局通过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展实务培训、建立学习工作制度、交流学习等,不断提高救助干部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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