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指导意见对共享单车是福是祸?

2017-05-23 15:32:09  来源:36氪

摘要:共享单车的命运,仍然必须依靠一个开明的、支持创新的、有服务精神的地方政府。
关键词: 交通部 共享单车
\

  交通部5月22日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将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对地方政府和那些提供共享单车服务的公司来说,这都是一份相当重要的“意见”。
 
  几天前,摩拜单车在四川峨眉山市投放,只投放了一天就被城管部门取缔了。当地网友使用“空欢喜”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对共享单车的感受,充分说明,即使是一个县级城市的居民,也做好了使用共享单车的准备。相比之下,地方政府的观念则非常陈旧,还在用老的办法在管理,比如,要求几家共享单车竞标之类的。
 
  峨眉山市城管事后给出的解释,显得有点可笑。他们认为共享单车不但在资金管理上还不够安全,甚至阻碍了当地的交通。一个县级城管部门,思考问题的姿势,很像交通部。这种焦虑说明,共享单车的发展已到了关键阶段:如果在更小的城市铺开,将遭遇更落后的管理观念。
 
  因此,交通部此时出台“意见”,是相当及时的。此前,以滴滴打车为代表的“网约车”新政出台,各地政府利用“属地管理”这个口子,分分强化了对网约车的限制,为本已奄奄一息的出租车行业续了命,也让网约车这种创新形式陷入了尴尬。
 
  相比之下,共享单车对地方利益格局的影响有限,一些大城市已经在为共享单车提供一些服务。不少地铁站,都专门划出了停车区域,共享单车公司也在这样的区域进行了大量投放,这方便了过去那些换乘不便的人。
 
  但是,就“意见”来说,交通部对地方政府的态度,仍然有一些暧昧。“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这样的表述,既有苦口婆心的告诫(要支持创新啊),也为地方政府的干预留下了空间。
 
  事实上,“属地管理”与“多方共治”,尽管看上去可以两全其美,在操作上往往会南辕北辙,最后的拍板权,还在地方政府手里。共享单车的命运,仍然必须依靠一个开明的、支持创新的、有服务精神的地方政府。
 
  交通部指导意见对共享单车是福是祸?
 
  “指导意见”还对运营企业提出了一些要求,与对政府的要求相比,对企业的要求更具体。比如,要求“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以及“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对运营企业来说,这两条都是很大的挑战。
 
  购买保险这种要求,是很有眼光的,大量共享单车上路,总有一定的事故概率。如果单独为用户购买保险,势必会增加用户使用共享单车的成本。目前,共享单车往往采用与支付宝或微信支付这样的平台合作,扫码支付的同时,就相当于购买了保险。
 
  但是,这种保险业务的合作,很有可能建立在“押金”的基础上。对运营公司来说,押金不但是对自行车的“保障”,也可以形成一个资金池,让公司得以更好运转。可以说,在目前阶段,押金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来说,是相当关键的一环。如果能做到不收押金仍然盈利,共享单车公司就算彻底成功了。在现阶段,这个目标看上去还很遥远。
 
  当然,让运营企业免押金,在目前的“指导意见”中,只是“鼓励”,而不是强制“要求”,但是这说明交通部已经看到了共享单车的命脉所在。按照惯例,这样的“指导文件”很有可能会获得通过。但是,我们从这个文件的条款来看,它对政府的约束是很弱的,而对共享单车的“规范”,却是实实在在的。
 
  总的来说,“指导意见”仍然是一份相当暧昧的文本,留给政府和运营公司操作的空间都很大,围绕共享单车的各种博弈还会继续下去。在大城市,人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出行方式,也会希望这个行业会更加规范,而不是被扼杀。

第三十四届CIO班招生
国际CIO认证培训
首席数据官(CDO)认证培训
责编:liuhan

免责声明:本网站(http://www.ciotimes.com/)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文字、图片、LOGO、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