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智慧城市 > 正文

建设智慧城市,非打破“数据桎梏”不能成

2021-02-18 14:58:12  来源:光明日报

摘要:城市作为现代产业、人才等各种创新要素的聚集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对照“十四五”规划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要求,在我国创新发展过程中,智慧城市建设无疑是重要一环。
关键词: 城市
  城市作为现代产业、人才等各种创新要素的聚集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对照“十四五”规划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要求,在我国创新发展过程中,智慧城市建设无疑是重要一环。
 
  中国多地均选择在智慧城市上发力,加速建设布局。据统计,中国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已超过欧洲、印度和美国之和,全球已启动或在建的智慧城市有1000多个,其中位于中国的就有超过500个。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规模在2019年已达1600亿元人民币,仅次于美国。
 
  不过,在此过程中,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近日,有媒体记者在多地采访时发现,部分地方在建设智慧城市中仍存在数据少、欠账多、成网难、平台重复建设等问题,其背后则是数据返还难、共享难、积累难的沉疴。按理说,数据资源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更是城市得以“智慧”的保障,然而数据共享渠道不畅却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数据桎梏”。这一问题有较强的共性,亟待关注。
 
  究竟是什么阻碍了数据共享?当数据被视作重要的生产要素后,我们就需要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监管及约束。劳动力要素有劳动法,土地要素有土地管理法,然而,数据要素目前尚无对应的完善法律体系,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在与企业或其他地方政府合作时,没有相应的规章可循,为了避免由此带来的制度风险,有关部门多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数据共享持消极态度。
 
  另一个理解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平台差异所造成的摩擦成本。虽然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热情普遍高涨,且不吝啬投入,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上至各地下至各部门都是各自为政,不同平台的接口不同、口径不同,这也给数据的共享和流通造成了巨大障碍。
 
  如何打破“数据桎梏”,化解数据共享难题?笔者认为,亟须完善相应的数据共享机制。其一,要明确数据共享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建立数据安全、流通、交易的制度体系,这是包括智慧城市在内的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数据共享制度体系,强化相应的数据流通监管,才能让有关部门与企业在进行数据交换时有规章可循,消除可能存在的后顾之忧。同时,建立完善的数据保护体系也能够降低数据泄露的风险,既能提高有关部门拓展合作的积极性,也能更好保护数据来源的隐私安全。
 
  其二,探索构建一套适应数据要素流通需要的新型产权制度。数据流通不能仅仅依靠部门、企业的自觉,也不能完全指望行政命令,这些都是低效率的行为,说到底还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才能真正激发数据主体的内在动力。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前提则是明晰产权关系。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只有建立起数据产权制度,才能真正让数据要素具备市场化价值。当然,数据要素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强公共性等,是否有可能借鉴土地要素产权思维,数据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进行使用权、收益权等分离,约定公共使用数据要素的规则等,值得进一步探讨。
 
  其三,尽快推动建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化体系,从平台接口等方面进行统一。在经历了遍地开花的智慧城市建设之后,我们现在需要进行统筹规划,在一些平台接口、数据口径等方面建立全国可通行的标准,降低因此带来的摩擦成本,移除由此给数据共享带来的客观障碍。目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还缺乏标准化解决方案,建设主体有政府不同部门,有企业、物业、房地产等不同业务场景。没有标准化解决方案,数据孤岛等问题的出现几乎是一种必然。
 
  按照经济学基本原理,生产要素发挥作用的前提保障就是更自由、更广泛的流通。数据孤岛等“数据桎梏”如果不打破,城市智慧化必然是一道伪命题。由此说,着眼长远,我们已经到了不得不正视并解决这一问题的时候。加速畅通数字资源流转渠道,让智慧城市建设能汲取到源源不断的数据“活水”。

第三十四届CIO班招生
国际CIO认证培训
首席数据官(CDO)认证培训
责编:wangxu

免责声明:本网站(http://www.ciotimes.com/)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文字、图片、LOGO、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