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新转型 > 正文

创新驱动,中国能否比肩世界制药强国?

2017-09-06 09:24:45  来源:亿欧网

摘要:CFDA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基本消除了药品注册申请积压,等待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由2015年最高峰时的22000件降至6000件,化学药和疫苗临床试验申请、中药各类注册申请已实现按时限审评。
关键词: 创新驱动
\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8月18日发布的《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6~2017》显示,中国国家创新指数排名提升到第17位,是唯一进入前20名的发展中国家,位于第二集团(第16~30名)领先位置。
 
  近日,工信部发布的我国医药工业2017年上半年运行数据显示,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3%,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工业整体增速4.4个百分点,位居工业全行业前列……医药工业的高位发展,创新驱动战略当记一功。
 
  “绿色通道”,为药品创新加速
 
  优先审评审批是我国新一轮医药审评审批改革中的一项具体措施。自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出台,我国新一轮医药审评审批改革拉开序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FDA)及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加速改革。
 
  CFDA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基本消除了药品注册申请积压,等待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由2015年最高峰时的22000件降至6000件,化学药和疫苗临床试验申请、中药各类注册申请已实现按时限审评。而另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已有200余种药品进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一批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物借助“绿色通道”加速上市,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治疗用药托珠单抗注射液(罗氏)便是审评审批改革的获益者之一。
 
  MAH试点,为新药研发添活力
 
  8月21日,CFDA发布《关于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采取持有人多点委托生产、允许持有人自行或委托销售药品、加快试点企业有关申报注册品种的审评审批、完善两地药品监管责任等方式,加快推进持有人制度试点的工作进程。监管部门释放的政策红利,为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注入全新动力。
 
  2016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北京、天津、上海、河北等10省市开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试点工作。
 
  作为新一轮医药审批改革的政策之一,MAH试点工作被业内寄予厚望,业内用“新药研发迎来了最好时代”这样的字眼来表达激动之情。
 
  由于MAH试点为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解绑,药品生产企业、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都能成为药品上市许可的持有人,而持有人可通过委托生产的方式实现生产,免去了厂房建设的困扰。这大大鼓励了研发单位和药品研发人员的热情。
 
  截至今年5月31日,CFDA共受理来自10个试点省市的381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申请,其中临床申报主体中有142个为研发机构,占申请总数的37%,这一比例较往年有极大提高。
 
  政策引领,行业腾飞惠社会
 
  2008年开始实施以来,新药专项支持的94个品种已获得新药证书,其中28个为首次上市的1类新药,数量是新药专项实施前的5倍。
 
  这些新药在恶性肿瘤、重大病毒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10类重大疾病的治疗领域有着填补临床空白、实现进口替代的作用,是我国创新能力提升的标志。
 
  细数新药专项“成绩单”,医药工业百强榜单的多家企业位列其中:研发了晚期胃癌治疗用药阿帕替尼的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了病毒感染性疾病治疗用药吗啉硝唑的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了类风湿性关节炎用药艾拉莫德的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这份“光荣榜”与工业百强榜单的重合,彰显了创新驱动对国家创新、企业发展和工业建设的推动力。
 
  创新驱动的完善政策在近一年井喷式爆发。今年5月11~12日,CFDA连发四文征求意见——《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加快新药医疗器械上市审评审批的相关政策》《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改革临床试验管理的相关政策》《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关政策》《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保护创新者权益的相关政策》,4个“鼓励”直指医药创新和审评提速,全行业为之振奋。
 
  我国的创新研发政策也正全面接轨世界医药强国,一方面,CFDA发文鼓励境外未上市新药在境内外同步开展临床试验,缩短新药境内外上市时间。
 
  另一方面,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会(ICH)也要求中国制药行业实施国际最高标准。此鼓励创新的一系列政策、举措,让行业获益,更让百姓获益。桑国卫欣然:“中国药企与外企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

第三十四届CIO班招生
国际CIO认证培训
首席数据官(CDO)认证培训
责编:yulina

免责声明:本网站(http://www.ciotimes.com/)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文字、图片、LOGO、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