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国内“中端酒店第一”的维也纳酒店因为名字和海南省政府“杠“上了。
海南省民政厅副厅长石清理回应称,“维也纳酒店”是商家注册的商标,此次清理整治的内容是地名标识,而非商标,同时,商标也不能延伸为地名标识。
6月12日,海南15家维也纳酒店遭省民政厅点名,认为“维也纳”一名使用了奥地利首都的名称,不符合命名规范。维也纳酒店集团不甘示弱,表示品牌“维也纳酒店”已于2012年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功注册,而涉事企业也有授权,使用品牌合法合规。
每年扩张1000家
维也纳“杠”上省政府也是企业不得已为之。如果被勒令改名很有可能会降品牌效应,进而导致整体利润下降,更何况“维也纳”在全国中端酒店领域也并非无名之辈。
据官网介绍,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创始于1993年,是中国中档商务连锁酒店头部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住宿服务、日用商品的酒店配套零售服务,同时拥有电商和外商投资资质。
目前,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拥有8大主力品牌,战略合作法国卢浮酒店集团旗下3大品牌,同时正在创新孵化6大新品牌。
截至2019年3月,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在全国326个大中城市运营2500多家(在营及在建)分店,超过33万间客房,现每年以新增800-1000家以上分店的速度发展。
在“2018年中国旅游住宿业百强榜单”中,维也纳酒店位列第七,还在今年4月被评为“中国最佳酒店管理集团”。
2016年上市公司锦江国际发布公告,以17.49亿元人民币收购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80%股权。
天眼查数据显示,尽管最终受益人仍为创始人黄德满,但目前为维也纳酒店的法人为陈礼明。他的另一重身份是上海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CEO,同时担任包括四季酒店、七天酒店、昆仑大酒店等在内的15家公司法人,所在公司的股权最终归属上海市国资委。
据锦江股份2018年财报显示,去年境内酒店表现低迷,但是由于维也纳酒店和维也纳酒店与法国卢浮集团合作的三大品牌的贡献,企业整体合并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8.21%。
如果说锦江集团是国内目前中端酒店市场的垄断者之一,那么维也纳酒店无疑可以被称为中流砥柱,其品牌效应不言而喻,也难怪涉及改名一事会引起如此剧烈的反响。
创始人白手起家,23年赚21亿元
黄德满出生在广东省阳江市的一个贫困山区中,因为家贫,黄德满在考上大学之后,甚至都借不到50块钱的体检费,因此只能在家务农。
1993年,采石场小老板黄德满带着“赚钱养家”的朴实愿望和5000元本钱,来到深圳创业。他用其中的3000元承包了一家小宾馆,剩下的投入土石方工程。
在做工程做了一段日子之后,黄德满发现土方石工程越来越难做了,而那个时候黄德满开的小宾馆,每年都有50%的利润。于是黄德满决定放弃工程行业,开始全力进军酒店行业。2005年,维也纳酒店集团正式成立。
由于创立初期的正确定位,维也纳酒店扩张迅速。到了2007年,维也纳酒店的营业额已经超过了4亿元,净利润超过5000万元。
而黄德满的野心还不止于此。
2006年10月,如家登陆纳斯达克。黄德满很受刺激,毕竟如家要比自己晚了三年才起步。于是,他开始考虑像如家一样借外来资本的钱加快自己的速度。
资料显示,在2007年和2010年维也纳分别引入了软银赛富1500万美元A轮融资和奇立资本B轮2000万美元融资,获得融资后的维也纳打着中档连锁酒店第一品牌的旗号大肆扩张。
据《21世纪经济报》报道,维也纳酒店在融资期间曾不惜重金,以1.5到2倍的市场薪水价格从7天等连锁酒店挖人,其中大部分是IT技术人员,之后更是以每年新开60-80家分店的发展速度扩张,是其在1999-2006年间年均开店速度的30倍。
2007年6月,一家财务顾问公司主动找到黄德满,介绍软银赛富基金给他。6月份他见到软银赛富总裁阎炎,9月份赛富就把1.15亿元打到了维也纳的账面上,占23%的股份。三年之后也就是2010年,维也纳酒店获得奇立资本B轮2000万美元融资。
尽管黄德满此前表示,维也纳酒店计划将在2011年在A股上市,但是有分析认为,收到2008年及2012年整体经济形势影响,风投上市计划最终还是搁浅了。
最终,黄德满决定将自己一手创办的维也纳酒店和百岁村餐饮80%的股份出售给锦江集团。根据并购计划书显示,彼时维也纳的整体估值已达21.86亿元人民币。
“自己筹备上市要花太多的时间精力去了解游戏规则,跟锦江合作能省下两三年,我们希望把精力重点放在产品创新与未来公司扩张上。”黄德满告诉媒体,与锦江合作是为了加速实现维也纳的扩张计划,而非坊间流传的“贱卖”。
家族企业和加盟制,酒店管理仍有漏洞
据报道,海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维也纳酒店总部在深圳,涉及的15家酒店属于连锁加盟,运营公司登记的工商名称都不是这个名字,涉事酒店被纳入不规范地名清单的依据,主要是这些酒店运营公司的名称与酒店名称不符。
一般来说,总公司会推出一定的政策来确保商家在加盟后可以依靠品牌效应获得一定的收益,维也纳酒店官网更是挂出了“75%预订率”、“1.6亿会员”、“3年回本”、“收益率30%”的诱人条件。但是,维也纳总部的有人承诺能否兑现尚且不论,加盟商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就已经成为问题。
《深圳晚报》曾在2013年报道,加盟商维也纳酒店平湖店曾在加盟一年之后发现,在离自己酒店直线距离不到一公里的地方,又有一家挂着“维也纳”招牌的酒店也开始开门迎客。
新开的酒店原名“新景商务酒店”,但是在被维也纳酒店收后,也开始用“维也纳”的名义对外宣传,且内部装修也与平湖店非常相似。
而根据维也纳酒店提供的合约,加盟酒店在合同期内享有“在以本加盟酒店为中心的直径三公里区域内不得开设同类别的维也纳酒店”的区域保护,以酒店的客流量与营收。
在对簿公堂之后,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旗下的维也纳管理公司违约,新开办的“维也纳酒店”应当停止营业。但是当法院前往执行时却发现,新开的维也纳酒店的股东已经发生了变化。
根据维也纳管理公司提交给法院的《执行情况报告》,维也纳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在被起诉之前,将新开的酒店(深圳市维也纳沙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了深圳市维也纳龙华酒店有限公司。而维也纳管理公司只持有新开张酒店万分之一的股份。
尽管看名字像是一家人,但是这实际上意味着深圳市维也纳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有侵权行为,法院执行主体也发生了变化,强制执行没能任何结果。
据记者调查,新开张的酒店事实上属于维也纳酒店旗下的中低端品牌“3好连锁酒店”,但是在宣传时往往不加以区分。另外,尽管时任维也纳酒店品牌营销负责人否认“深圳市维也纳沙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维也纳龙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维也纳酒店集团的子公司,但是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这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实际上也在维也纳酒店集团担任高管。
分析人士认为,这种行为实质上就是“股份在自家人手里转来转去,钻了法律的空子。”而且,由于维也纳酒店体系过于庞杂,普通消费者很难理清背后的利益关系,或许在他们眼中只要是“维也纳酒店”就没有太大区别。
尽管没有公开资料的佐证,但是有接近维也纳酒店集团高层的人士表示,该企业是一家家族企业。维也纳前高管曾向《21世纪经济报》记者透露,在维也纳内部大小事务还是黄德满一人说了算,重要岗位都是由家族内部人士担任。
在2007年引入了软银之后,软银曾派人担任过维也纳的CFO一职,此后维也纳开始实行股权激励,并从聘请拥有外资酒店管理集团或其他国内大型酒店集团管理经验的人担任集团COO、副总裁等要职,希望可以提升家族企业的管理水平。但是由于与外资企业在酒店管理理念上难以融合,因此最终都选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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